山西全省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,過失引火災要拘留
電動車應停放在安全地點,嚴禁占用消防車通道,嚴禁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、樓梯間等處停放;過失引起電動車火災的個人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……昨日,山西省公安廳發(fā)布了《關于加強全省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》,明確規(guī)定了用戶對自有電動車停放、充電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。
隨著電動車的普及,這種輕便、快捷的出行工具越來越受大眾的歡迎,電動車的數量也是隨之暴漲,據統(tǒng)計,全國目前電動二輪車保有量在2.5億輛,電動車三輪車保有量有0.5億輛,這么多龐大的電動車數群,帶來的不只是交通的壓力,全國每年因電動車充電引的火災也在逐年增長!
消防人員介紹,停放在樓道內的電動車短路后30秒出現明火,3分鐘火焰溫度達300度,有毒氣體濃煙會以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,切斷居民逃生通道。居民一旦吸入三五口劇毒氣體,就會陷入昏迷,隨后窒息死亡。
在這么多的電動車事故下,更可怕的是用戶對電動車充電安全的忽視,私拉電線充電,電動車放在家里一充就是一夜,插座過載充電,從來都沒有人認為這有什么問題,甚至當有人提醒時還會出現“多管閑事”的嫌疑!
近期多地都出臺了現在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規(guī)范電動車充電行為,前幾日山西省也發(fā)布了《關于加強全省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》規(guī)定:用戶對自有電動車停放、充電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,過失引起電動車火災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處罰款500元,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。電動車充電的線路、插座應由取得資格的電工安裝并固定敷設,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路;充電時應盡量在室外,周圍不得有可燃物。充電線路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,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按照要求,居民住宅樓院內應建電動車集中停放、充電的車棚,設置具有定時充電、自動斷電等功能的充電設施,并配備必要消防器材。一時難以建成車棚、充電設施的,統(tǒng)一劃分安全區(qū)域,設置臨時存放點。同時,社區(qū)、物業(yè)管理單位應建設微型消防站,開展防火檢查、巡查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;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常識性、警示性教育,每個居民住宅區(qū)、樓院要張貼電動車火災防范和火場逃生宣傳圖,并在公共走道、樓梯間、門廳內張貼禁止停放、充電標識。
加強電動車充電管理,規(guī)范電動車充電行為已經為了目前各地的重要工作,推廣建設小區(qū)智能充電站已勢在必行,想了解更多小區(qū)智能充電站詳情,請關注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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